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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福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要求,2013年度福鼎市城镇居民(含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现已开始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及续保缴费时间:201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办理地点:所属社区居委会、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三、携带材料:
  (一)新参保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二)续保人员: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四、缴费标准:成年人120元/年;未成年人38元/年。
  相关居民医保政策拨打咨询电话:7839211
  特此通知。


福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O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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