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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正常申报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了促进学校对学生参保的重视,共同做好学生参保工作,我市于2010年6月4日下午,在市教育局会议室召 开了城镇居民医保学生参保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李长春局长、市教育局方维通副局长、市财政局林加华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张明健副 主任科员、市医保中心陈国胜主任及城区各中小学校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共24人。
  会议首先由一中总务副主任陈德熙老师向大家介绍了福鼎一中在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做的几项工作,一是学校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制定学生城镇医保的各项 参保工作制度;二是召开了三场专题会议,把参保的指标数下达给各班主任,作为完成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之一来抓;三是对于一些身体残疾的学生实行免费参保,尽量做到 让每个学生享有参保的基本权利。会上,市医保中心陈雯和朱乃伍两位副主任分别为与会人员讲解了学生参保和报销方面的政策知识,同时采取了互动的形式,一一解答了各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提出的问题。
  林加华副局长针对各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所担忧的乱收费问题,特别强调指出,居民医保的收费是国家政策行为,是保障祖国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因此,各学校要认 真落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市教育局方维通副局长就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学生参保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城区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市医保中心做好在校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的宣传工作和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并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学校分管领导负责、指定专人经办,为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最后,李长春局长对教育部门的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城区各中小学校领导一如既往地重视学生参保工作,能意识到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市的一项重要的“民 生工程”,中小学生是城镇居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纳入到城镇居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关系到全市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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