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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群体

主要内容

【内容分类】 医疗保险
【分类细目】 医疗服务管理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单位】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 2004-6-22
【实施日期】 2004-6-22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标  题】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爱滋病抗病毒治疗政策的通知
【发 文 号】 闽劳社文 [2004] 252号
【主 题 词】 爱滋病 抗病毒 治疗 通知
【抄  送】
【正  文】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爱滋病抗病毒治疗政策的通知》(劳杜部发[2004]1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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